油漆須有經營許可從業人員未經培訓不能上崗
2006-07-13 00:00:0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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油漆屬危化品,須有經營許可,從業人員未經培訓不能上崗,存放量不能超標
7月6日上午,福建廈門市呂嶺路266號一家立邦木器漆銷售店被市安全生產監管部門查處,這家店7月1日才開業。店家創業時的興奮心情只維持了6天。
這些木器漆本身并沒有問題,店家本人有多年的油漆銷售經歷,自己也持有危險化學品的培訓證書,怎么就被查處呢?店家甚感冤屈。
執法人員說,除上面的兩點之外,這家店其他的各個方面都違反了規定。沒有辦理營業執照、沒有取得危險化學品經營許可證、除店家之外的從業人員沒有接受過培訓、沒有管理制度和事故應急救援預案、沒有消防系統、沒有經過安全評估、存放的危險化學品超量等等。
執法人員還認為,店家是接受過危險化學品專業培訓的,該店存在如此多的問題還繼續經營,有明知故犯之嫌。
廈門市安全生產監管部門說,危險化學品不是想賣就能賣的。相關法律法規規定,想經營危險化學品,必須首先經過安全評估取得危險化學品經營許可證,經營場所符合條件,從業人員經過安全生產培訓并持有《特種作業操作證》,經營面積超過60平方米。即使有經營許可證,還得按照規定經營,根據規定,一家店的危險化學品存放量不得超過1噸。
這家店存放的油漆量為1.12噸,也就是說,即使該店取得了經營許可證,它的存放量超標,也要受到處理。
廈門市安全生產監管部門說,廈門市從2002年起開始實行危險化學品經營許可證制度,沒有申證,絕不能經營。到目前為止,全市申辦危險化學品經營許可證的單位有414家。這家店的這種情況,在廈門市還非常少。
廈門市安全生產監管部門表示,將加大對危險化學品經營單位的監管力度,有問題的經營單位一個都不放過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