合肥獎罰并重推動建筑節能
2006-06-27 00:00:0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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從有關部門獲悉,為加快節能建筑步伐,合肥市獎罰并重推動節能建筑發展,在安排專項資金用于節能建筑的科研、推廣和應用的同時,對不實施節能建筑的單位進行重罰。合肥市建筑工程施工圖審查中心的負責人表示,沒有節能設計的施工圖審查一律定為不合格,不會發放施工許可證。
不久將實施的《合肥市建筑節能管理辦法》規定,科技經費、新型墻體材料專項基金中應安排一定比例用于節能的科研、推廣和應用;設計單位不按照建筑節能強制性標準進行設計的,最高罰款30萬元;施工單位不按照節能設計進行設計施工的,最高處以工程合同價款的4%%罰款;工程監理單位將不符合節能設計要求的建筑材料、建筑構件和設備按照合格簽字的,最高處以100萬元的罰款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