涂料專家委員會專家條件、權利和義務
2009-10-21 11:45:27
583
一、 常州市涂料協會專家委員會專家的條件
凡有志于涂料事業,從事涂料理論、技術研究及與涂料行業相關工作的,有相當技術和實踐經驗的涂料研究、設計、制造專家和企業家,具備下列條件之一的,均可以申請成為常州市涂料協會專家顧問:
1、具有本職工作實踐經驗的領導工作者;
2、具有中級職稱或相應的學術身份;
3、在行業有突出貢獻的理論、實踐和管理界人士;
4、對發展本行業有幫助的各級領導和知名人士;
5、符合本行業利益要求的各級專家、權威。
二、常州市涂料協會專家委員會專家的權利:
1、優先參加本協會組織的各研究課題,得到本協會的經費資助;
2、優先并優惠參加本協會舉辦的各類研究會、技術報告會、學術討論會、培訓班及其他形式的活動;
3、優先安排參加各類咨詢、考察和商務活動;
4、優先在本協會刊物上發表研究論文和研究成果,在成果轉化方面優先推薦;
5、由協會頒發專家顧問聘用證書,收入常州市涂料協會專家人才庫。
6、本協會專家顧問免交任何會費。
三、常州市涂料協會專家顧問的義務:
1、遵守本協會對專家顧問的管理規定,自覺維護本協會的聲譽;
2、積極參加本協會組織的活動;
3、接受并完成本協會交辦的或委托的各項研究課題和任務;
4、經常對本協會工作提出意見和建議,為發展本行業獻計獻策;
5、對參加的各項研究履行保密義務。
常州市涂料協會專家登記表 見附件